這是一本很有趣的書 小小的一本很容易看完
Ø不贊成節日(尤其是聖誕節)送禮:
ü消費者剩餘較小, 產生無謂損失: 送一百元的禮物, 收禮者感覺商品價值往往低於購買價格.
ü喪失了收禮者自己選擇的機會成本: 收禮者不喜歡禮物.
ü時間成本: 送禮季節排隊購物花費較多時間.
Ø美國的節慶消費:
ü美國國家零售業聯盟
(NRF)
把十一及十二月份的零售產業營收, 定義為”節日消費”, 排除汽車經銷商, 加油站和餐廳.
2007年NRF預估節日銷售是四千七百四十億美元.
ü美國最主要的送禮的節日都落在十二月,
2007年到2008年年初, 每個月的零售消費大多都處在三千七百到三千八百億美元上下, 就只有2007年的十二月跳到四千三百億美元.
Ø即使同樣的商品, 自購商品的滿意度較禮物帶來的滿意度高出十八%左右. 其中阿姨/姨丈, 祖父母每送出一塊錢價值的禮物, 所能產生的滿足感是八十與七十五美分; 爸媽與朋友好一點, 分別是九十七與九十一美分; 表現最好的是兄弟姐妹, 可以達到九十九每分, 和另外一半的一百零二美分.
Ø送東西給別人有三種經濟上的理由:
ü財務重分配: 把東西從擁有但不需要的人手中, 轉移給沒有但缺乏的人.
ü父權主義: 父母幫小孩選禮物會比給他們現金去隨便買好, 或像政府用實物方式發放補助, 以避免接受補助者不餵養小孩, 而拿現金去買酒或其他東西. (雖然不容易, 因為政府贈與會釋放出現金讓受贈的民眾有餘錢去買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
ü利他主義: 讓收禮者盡可能開心.
所以過節送禮的目的到底是要利他地盡可能提升收禮者的滿足感? 還是要父權地引導收禮者從事更為健康的消費?
Ø打敗現金的禮物:
ü我們不熟悉, 但送禮者知之甚詳, 再加上也很了解我們, 就可能挑到我們自己挑不到, 但其實很適合我們用的物品.
ü搜尋
: 我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但是要找到不是件容易的事, 若送禮者能找到, 將創造很高的剩餘價值.
ü恩准
: 在家人之間特別常見, 如果你知道你另一半或小孩一直想要買一樣東西, 但是他們自己一直為了家庭考量買不下手, 你若買下這東西送給他, 意義上等於你恩准他買他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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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到書店走走, 一本好書總讓人有相見恨晚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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